剛開始賣酒時常跑去香港看看有甚麼台灣沒有的酒,最常去的是位於九龍尖沙咀的Remy,他們有印刷頗精美的目錄,訂價方式是單價外就是箱價,通常箱價是單價的9折,剛入門的我就依據這種模式去訂價可能起初大客戶不多,葡萄酒零售店也沒現在多,通常客戶買幾瓶到一箱給他9折也沒甚麼爭議,可是逐漸市場競爭變大,有客戶開始反應別的酒商給予更大的折扣,起先我還不以為然,自認根據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潤去訂價,多買的話再給於一點小折扣應該是正常且正確的行銷模式,但隨著外頭的折扣越來越「離譜」,竟然還可以打到對折,我不得不思索其中顧客的心理

 

有一回客戶跟我說有一家酒商只要跟他們買十萬元的酒,就可以獲贈一台控溫酒櫃,那時我忍不住回嘴說如果我把賣你的酒的價格調整一下,我可以送你兩台酒櫃」!當然惹得客戶不很高興有些我認為應該已變成老朋友的客戶,在我用很低利潤要賣酒給他們,而他們要再殺價的話,好幾回我乾脆說不賣了,當然又是得罪客戶再有客戶要求更多折扣時,我也曾半開玩笑的說「你要幾折?我可以調整售價後給予你想要的折扣」。這一切行為當然讓我贏得不是生意人的「美名」。

 

因為我酒販外另一個身份是葡萄酒老師,我也曾聽說過有人不跟我買酒的原因是他們不好意思跟老師殺價,我很謝謝他們對於老師身份的尊重,但也有疑問殺價真的是買賣過程中的必要手段,甚至是樂趣嗎? 可能我很少殺價,特別如果對方是我認識甚至是朋友,我更想讓他賺錢,以讓他能持續經營

 

希望有一天我會開竅,能坦然面對客戶的殺價,圓融地應對,最後自己賺到比以往更高的利潤,同時也讓客戶以為賺到便宜,下回很樂意再度光顧認識我的朋友一定知道這一天永遠不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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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鉅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