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7月成立弗洛瓦股份有限公司,音譯自自創的英文FLOWAFLOwer and Wine Advocate,因為原本想同時推廣個人最愛的兩樣東西,即鮮花與葡萄酒,但最後因一些因素而只能專心在葡萄酒上面,Wine Advocate一詞則源自於當年葡萄酒權威Robert Parker的雙月刊的刊名。

 

起初在天母忠誠路的店面是進口商「元寶」原本的展示店,很感激元寶讓我可以跨越很低的門檻進入酒販行業,我改用「酩酒坊」(Royal Wine Cellar)做為店名,Royal一字當然與曾服務七年多的老爺酒店(Hotel Royal Taipei)有些關聯。開始時以每個月一回在店裡舉辦品酒會的方式去推廣葡萄酒,不久就認識了更多的同好,於是自1992年起在餐廳主辦美酒餐會,412日星期天第一場「歷史性」的餐會連我在內僅七位參加,品嚐了Louis Roederer香檳,Les Forts de Latour 1980以及Latour 1971。隨著同好人數的增加,大家討論後決定自1994年起成立一個帳目獨立的品酒團體,並改名為「玫瑰人生美酒餐會」,可惜的是竟然沒有57日星期六第一回餐會的酒單,不過記得主角酒應該是剛進口台灣的Gaja Barbaresco 單一葡萄園的紅酒此每個月一回的餐會從未中斷過,轉眼間已將是第257回了。

 

「玫瑰人生」能持續舉辦,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一些能經常出席的熱心會員,這因素非常重要,我一個人的獨腳戲是不可能唱得下去,另一個原因則是本會的商業色彩很淡為了促銷酒而辦的餐會不可能不中斷而持續多年的。事實上這個餐會最根本的目的是個人的私心,那就是希望以最少的費用(分攤費用的方式)定期喝到各式各樣的佳釀,以增加自己的品酒經驗與功力,所以20多年來每回餐會的酒幾乎可以說沒有重複過,有重復的話,可能是某款陳年型酒希望在數年後再品嚐以感受它的風味發展結果。

 

每回餐會的酒不見得人人喜歡且認可,但個人頗自信的是至少酒的多樣性是無庸質疑的,這也是基於個人的私心,因為我一直認定葡萄酒最大的樂趣就是它的多樣性風味,私底下你可以只買只喝你個人喜歡的酒,但對於沒有喝過的酒,如果看到後不排斥並有想試試的「衝動」,你才符合我定義的「酒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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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鉅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